甘肃平凉法警冲卡被阻 一怒之下铐走收费站站长
10月28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在押解重刑人犯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六盘山隧道收费站时,因缴纳过境费与该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在该收费站的
工作人员阻挡警车不能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该收费站一身着便服的工作人员带上警车,并戴上手铐。事发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委、甘肃省政法委、固原市政法委、平凉市政法委、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调查,妥善处理该事件。10月30日,记者对该事件的进展进行了全面采访。
10月30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获悉:10月28日上午8时30分,该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重刑犯朱自清、贾满运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一案(该案本报曾作过多次报道)。由于该案在平凉影响大,平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平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10月28日清晨6时许,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队政委安亚杰带9名法警分乘警车号为甘L-4009的指挥车和甘L-4029的囚车,押解被告人朱自清、贾满运从静宁县城出发,赶赴平凉。7时许,警车行至固原市六盘山隧道收费站,收费站要求该车缴纳过境费。法警队政委安亚杰向收费站工作人员解释,讲明该警车在执行公务,车上押有人犯,按规定正在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不缴纳过境费。其间,收费站过来3名工作人员,其中有2人着公路收费站工作服,1人着便装。安亚杰又向3人解释,讲明情况。不料,身着便装的人仍不同意放行,并站在警车前阻挡。这时,安亚杰担心耽误的时间长会影响法院准时开庭,遂过去推开放行标志杆,准备让车通行。着便服的人员又推过标志杆,阻挡通行,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法警遂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着便服的人带上警车,并戴上手铐。当警车行至宁夏蒿店公路收费站时,遇蒿店交警中队将警车拦截。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0月28日上午8时许,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子里挤满了等待公开审理二被告的旁听者。平凉市人大代表、平凉市检察院公诉人员、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等按程序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等待法警押解二被告的到来,但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却得知执行公务的警车在宁夏蒿店被拦截,二被告不能按开庭时间到达法院。
随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兆岩和法警队队长金孟虎赶赴事发现场,与当地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协商先将二被告带回开庭,但都遭到当地交警和派出所民警的拒绝。当日上午10时许,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队将随车带来的收费站人员放行(事后得知此人是该收费站的站长周风成)。随后,袁兆岩指派合议庭成员和公诉人携带全部案卷材料和开庭公告赶赴蒿店,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以证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队员确系执行提押人犯公务。经蒿店公安人员审查后,在袁兆岩的协调下,当地公安人员才同意平凉市中院将2名被告带回。当日中午12时许,法庭才得以开庭。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当天押解的是重刑犯,法警急于赶路,在临近宁夏六盘山隧道收费站时,警车拉响了警笛,为的是尽快通行。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甘肃省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公务的警车是不缴纳过境费的。10月27日,平凉中级人民法院警车在经过六盘山收费站时,因没有押解人犯,及时向收费站缴纳了过境费。但在回来时,因公务紧急,法警们以为六盘山收费站可能对执行公务的警车紧急放行,但没想到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事。
28日中午12时许,提押被告的10名法警及1名司机全被固原市隆德县公安局留置审查,后平凉市政法委、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抵达宁夏固原市政法委进行协调,10月29日晚11时许,留置人员才被放行。
事件发生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非常重视,派员进行了调查。对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进行了认真分析,从自身找原因和教训。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院法警队的同志押解人犯虽然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且路途远,时间紧,任务急。但是双方发生争执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头脑不够冷静,方法简单、欠妥,特别是轻率带人并戴上手铐是错误的。
为此,10月29日,平凉市政法委朱副书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袁副院长到固原市政法委,对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将收费站周风成站长带上车并戴上手铐的错误做法表示歉意。
10月30日上午,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袁副院长率法院工作人员赶赴隆德县医院看望住院的周风成。
10月30日下午2时30分,宁夏固原市政法委的领导到达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表示将以两省大局为重,妥善处理好该事件。
对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将六盘山收费站周风成站长带走,并戴上手铐一事如何处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等事情调查清楚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事件的责任人。(本报记者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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