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青岛市统计局局长郑卫星笔者:调查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郑局长:这次调查的标准时间是
2005年11月1日零时。即调查对象的各个调查项目均按这个时点上的实际情况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的时间为11月1日——10日。
整个调查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05年10月前全部完成;第二阶段是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阶段,从200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第三阶段是数据处理、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
笔者: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郑局长: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规定,这次调查的对象是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部人口:
(一)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本调查小区;
(二)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
这次调查以户(包括集体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分为按户填报的项目和按人填报的项目。按户填报的项目包括户的基本情况和住房情况;按人填报的项目包括人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情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劳动保障情况、婚姻生育情况等。
2004年11月1日零时至2005年10月31日24时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还要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笔者:什么是1%人口抽样调查?
郑局长:抽样调查是统计调查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在全部单位中按照随即原则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用调查的资料推算全部单位的总体指标。这是一种国际上通用的科学调查方法,也是我国《统计法》所规定的主要调查形式之一,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社会经济各方面的统计调查当中。
根据《统计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国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逢“0”的年份进行;两次普查中间进行一次人口简易普查,逢“5”的年份进行。简易普查所采取的形式是抽样调查,且抽样比例为总人口的1%,故称1%人口抽样调查。此项调查从1985年开始,已进行过两次,今年是第3次,是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部署的。
抽取样本的方法多种多样。本次调查方案规定,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调查小区为最终抽样单位。全国共抽取1300万人,山东省需要抽取92万人。青岛市共抽取了78个镇、街道办事处,300个居(村委会),300个调查小区,共计8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
笔者: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郑局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搞好这次调查,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人口总量及其分布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了解人口年龄、性别结构情况,摸清各类人口基数,为制定相关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三)了解流动人口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四)了解人口就业和劳动保障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五)了解婚姻、家庭和生育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和计划生育工作。
(六)了解人口文化素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了解居民居住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城乡居住条件改善。
笔者:调查工作是怎样组织实施的?郑局长: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成立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调查的日常工作。被抽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地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每个调查小区设1-2名调查员,每两个调查小区设1名调查指导员,负责本调查小区及各户的摸底、调查登记、复查等具体工作。调查员的工作需在村(居)委会干部的引导、配合下进行。
全市抽调了600名调查员,200多名调查指导员,200多名工作人员,共计1000多人从事这项调查工作。
笔者:单位和个人如何对待这次调查?
郑局长:首先,这项调查属于国家依法进行的指令性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其次,单位和个人无需任何思想顾虑。因为调查结果是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不与政绩考核挂钩,不作为兑现奖惩、征收各种税费的依据。对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各级调查机构工作人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必须为有关部门提供和群众申报的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第三,这次人口调查采取“在地原则”,不论单位级别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在驻地的调查小区进行登记。因此,凡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的单位,均应服从当地人口调查机构的安排,积极配合调查登记。
总之,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履行《统计法》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做到如实申报,如实登记,如实汇总,如实上报,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