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宣布,为进一步方便个体、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他们已与交通银行达成协议,从现在开始,我市个体、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将不受户籍限制,到交通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已经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缴费的人员,明年起由街道劳动保障
中心集中办理向银行移交手续。
据市社保办有关人士介绍,当前,我市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从业人员工作地点变化较大,固定在一个地方缴纳保险费不太方便。为此,市社保办与交通银行经过多次磋商研究和筹划,开通了交通银行代收个人社保费业务。即从本月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可带相关材料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开设活期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作为缴费账户,此后,即可到市内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批可办理参保缴费的交通银行指定网点有10处,分别是市南一支(德县路27号)、福州南路所(福州南路20号)、银川西路支行(银川西路6号甲)、彰化路支行(彰化路1号甲)、延吉路支行(延吉路3号)、镇江北路支行(镇江北路24号)、四方支行(人民路99号)、水清沟支行(四流南路29号)、李沧二支行(升平路48号)、九水东路所(九水东路9号)。
市社保办有关人士提醒上述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成功后,可定期到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通过票据打印机自助打印或通过专门窗口领取缴费收据。缴费成功后次月,新参保人员可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和《养老保险手册》,已参保人员仍用原证、原卡。(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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