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0日起,国家第17次对药品大幅降价,涉及22种药品、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40%,最高降幅达60%。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一轮的“药品降价风潮”雷声大雨点小,不少降价药出现断货现象,“脱胎换骨”的同效药与国家的“降价令”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令优惠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新华社
发
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从1998年起,我国药品已连续16次降价。10月10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后,全国各地掀起又一轮降价“风潮”。然而,在一道道“降价令”后,老百姓还是认为药价太高。有调查显示,居民平均每次门诊的诊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药品降价是一个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需要集思广益。随着新一轮药品降价行动的展开,社会各界对药价问题的关注也更加升温。本期我们就“连续17道药品降价令,为何仍未打动百姓心”这个专题展开交流,希望能够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有所裨益。
还是要立足于制度改革
通过制度创新和完备法制,做到预防与打击并重,治理与整顿并举,从而从源头上遏制药价虚高、从业腐败等现象的发生。
□尧原
一次又一次的药品降价,虽然短期内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17次降价后,百姓依然反映“药价高、看病贵”。药价虚高,其实只是多种深层次体制性矛盾交织而出现的表象,在“短命”降价令的背后无不笼罩着医疗制度改革失败的阴影。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等社会事业改革的推进,药厂、药品销售公司和医院都开始利益独立,收入和利
润最大化动机日益强烈,药品逐渐形成“高进价———高折扣———高利润———高处方价”的流程,以至整个社会形成了这样一个“政府不断出面降低药价、百姓医药费支出节节攀升却看不起病”的现实怪圈。事实上,虚高的药价固然与医疗体制改革有关,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医疗卫生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药厂的价格垄断、医院的药品暴利,尤其是“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是药价虚高的体制温床。
因此,笔者以为,要遏制药价虚高使药品价格真正合理下降,让利于老百姓,还惠于群众,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根子上进行系统的变革,不仅要改革流通体制,也要改革医疗制度,在全社会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首先要加快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家”,在医药卫生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间开展竞争。在生产流通领域通过整合资源,切实克服重复建设问题。在医疗保险领域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医疗费用约束机制。实行医药分业经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一方面让医院不再经营药房,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拨付,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收入结构。当医院不再为扩大利益而用药的时候,药品的暴利自然也无从产生了。
其次要大力借鉴国外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先进经验,科学制定药品价格政策。如在价格管理方面可借鉴国外药品价格管理委员会的模式,改进和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认真研究建立科学的价格管理政策。通过各方面专家透明的讨论,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价格,在定价的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的利益,使企业有开发新药的积极性,又要考虑患者的支付能力。通过平衡企业、医院、患者三方面的利益,使药厂有合理的利润,医保有比较合理的负担,患者用得起药。同时,针对一些药厂在以往每一次降价药品公布后、不少被列在降价范围里的药品采取重新命名、重新添加辅料、重新包装、重新申请药品批号等跳出“降价圈”,再经过一定时间断档期后以新面貌、超高价格重新上市的情况,建立公开透明机制,实行严管重罚。
第三,加快立法进程,依靠制度创新,不断强化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针对当前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现状,通过修订完善增值税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增加相应条款,使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统一,用法制手段打击利用普通发票做文章的违法行为,提高增值税监管质量,有效杜绝药品在流通中药价虚高的不正常现象。
总之,“降价令”降不了“药品虚火”,也治不了医改的“疑难杂症”,唯有机制、法制和制度创新才是根除医疗卫生行业“痼疾”的对症猛药。
也要照顾医院利益
为了照顾医院的利益,适当提高医生的诊断费用看来是合理的。照顾了医院与医生的经济利益,药价改革会顺畅一些。
□左手斋
药品降价,有如一个痼疾,让政府头痛、药厂紧张、推销员担心、医生皱眉,百姓失望。降价都降了16次,按照一年降一次,即便是个孩子,也该降出个模样了。其实,不用任何人开口,谁都清楚,咱们的药价到底怎么样。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凡是做药品生意的,很少有不暴富的。屡屡降价后的药品利润还有多么丰厚,医药暴富群体的口袋,就是最好的答案。
政府对虚高的药价开刀,赶不上药价改头换面再度上扬。照着这个老路子,医药企业、医院和政府之间的“捉迷藏”价格游戏,不知道要玩到猴年马月。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游戏的结局如何,老百姓照样得为高昂的药费买单,不管这个单子里有多少“寄生虫”,患者为治病,也得捎带着将它们吞进肚子里。
药品降价,降到让老百姓满意的程度,真得很难吗?之前,不晓得有多少“降价名医”,已经就此开出了多少处方。指望我们这些不是医生的预备患者拿主意,怕是会使您失望的。
谈论药品降价,我赞同两个观点:一是医药分家,二是药价审计。后者虽然现在未办,但实施起来不算太难。只要国家肯动真格,对药品按质论价,管好两头,把出厂价和医院的终端销售价管死,任何药品想浑水摸鱼,门都没有。药品降价难,难在现在还没有真正重视医生的劳动,重视医院的企业利益。医药分家,把医院变成真正的医院,而不是药房、药店,医护人员是凭自己的医术吃饭的群体,是药品降价成功的根本所在。为此,患者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现在的惯例是,花1~10元挂个号,治病的处方就出来了。如果患者不是公费医疗,完全可以到外边买药,医院是干涉不了的。这样,实际上等于医生和医院在“学雷锋”,给患者尽义务。我们都可能是患者,我们都嫌药价高,都曾暗自骂过医院和药价。问题是,我们可曾替医院想过,假如医院是我们自己开的,就凭这点挂号费,能自负盈亏吗?所以,改变患者看病诊断的低成本,是医药分家的前提。照顾了医院和医生的经济利益,再去限制药价,也就顺理成章了。
诊断涨价和药品降价同步进行,比单纯的拿药品价格开刀,要合情合理得多。
政府要卡住两头
国家抓药价要一抓到底,一要在药品出厂价上钉上“钉子”,二要在医院的用药价上钉上“钉子”,把两头卡住了,问题就简单了。
□张洪清
降低药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突出的社会问题。然而,连续17道药品降价令,却没降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依然切身感到药价太高,有些地方依然是“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一进医院,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有的百姓依然是“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看到旧社会”。
究其原因,有的说是“四乱”造成的,即:生产企业定价乱、流通环节差率乱、终端环节医院处方乱、广告环节宣传乱;有的说是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的,即:药品是很专业的行业,一些信息掌握在“专业”的人手里,老百姓怎能清楚药品的实际价值到底是多少;有的说是患者和医生的地位严重不对称造成的,医院是个强势机构,有强大的垄断地位,有50%到80%的药是经医院卖出去的,而医生开“处方”的背后,有着药品的利益相挂钩,药价越高,“回扣”或收益就越大,医院药品销售的收入就越大,就算患者对用药有异议,医生只要表情一“沉重”,或说句“病情严重”的话,就足以把患者吓个半死,等等。在我看来,这些原因都对,都有一定的道理。
然而,我认为连续17道药品降价令,却没降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依然切身感到药价太高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年来医药体制不完善,用药虚张声势,向药要“银子”,以药养“医”养出了一个药价虚高的空间。也就是说,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层次矛盾没得到根本解决。每当降价令一颁布,一些受限的药品便纷纷撤柜,但雨过地湿,之后这些降价的药品或“变脸”,或“改型”,或添加一些无紧要的“醋”或者“油”等,就又重新“卷土重来”,虚高药价依旧“理直气壮”地摆到“高贵”的位置上。在药价虚高不降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以药补医”、“以药养医”的体制症结。这是其一。
其二是有关部门没能管住药价虚高,存在着监管能力不高的问题。17道药品降价令为什么百姓得不到实惠,为什么治不了“药价虚高症”?政府主导一些药品降价,其实质就是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所得的过高利润降下来,减轻广大消费者的药费支出负担。而在药价虚高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为何把问题搞得“复杂化”,为何走进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怪圈?俗话说,打蛇打三寸,治事治根本。国家抓药价要一抓到底,一要在药品出厂价上钉上“钉子”,二要在医院的用药价上钉上“钉子”,两根钉子一钉,这中间环节,那中间环节还能“长”多少条,还能“长”多长?这些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像江西省医院管理学会专家胡国琪所说的,“一种药品以5元价格出厂,国家若规定30%的加成率,到患者手上的价格便卡死在6.5元”。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越搞越复杂呢?
但愿政府能尽快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让政府体恤民情的温暖,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别再让“药价高、看病贵”困扰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