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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市民都有这样的体验:得个感冒、发烧这样的小病,到医院一看动辄要花二三百元,“大处方”让许多患者害怕进医院。
本月25日,市立医院对外宣称,从后天起处方药品金额超过200元,需患者签字同意。这一被称为大药方“紧箍咒”的新规定,能否解决市民看病贵的
难题?昨天,记者在岛城几家医院作了调查。
记者调查>>>
现场 用药超限额患者要签字
昨天下午3时许,从28日开始试行的处方新规定已经张贴在市立医院的每个收费窗口。市立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房的药剂师负责对处方中开出的药品是否合理做出最后评判,如发现有同类药效药品却使用高价药的现象,他们将把处方退回医生,并将有关医生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
记者采访发现,在半小时内前来取药的7名市民中,有两名市民的处方药超过了200元的限额。市民王女士是给患脑溢血的父亲取药,在交款处,大夫请王女士在医生处方的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表示接受医生的处方。“医生在开处方时已经征求过我的同意了。”王女士说,她觉得这种新规定挺好,起码让患者在看病时能明明白白。(记者
臧旭平 于顺 赵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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