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肇州县杀人犯“吕老实”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今年2月8日16时许,肇州县某村农民“吕老实”因本村农民蔡某与其妻有两性关系,又酒后到他家闹事,将炉子踢倒,要砸电视机,遂用单刃尖刀向蔡某左腋、胸、背部连刺数刀,蔡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吕老实”与
蔡某同住在一个村子里,在案发前的三四个月,蔡某将吕某的妻子给霸占了,3人同住在一铺炕上。
“吕老实”的妻子说:“蔡某有时在我家住,我男人也在家,但不敢吱声。总共两次,都发生性关系了,我丈夫就在眼前看着。发生关系后我和蔡某在一起睡,我丈夫在炕里边睡。”蔡某见“吕老实”不敢吱声,越发放肆。据“吕老实”的妻子讲,蔡某经常酒后到她家里来闹。
“2月8日下午,当时家里除了我和媳妇外,还有本村的蔡林等几个人。蔡某喝多了来到我家,进屋后就张口大骂蔡林,蔡林没吱声。他又伸手要打蔡林,我忙拉开他俩。蔡某看见我拉仗,就劈头盖脸地骂我‘活王八’。”“吕老实”说。
“吕老实”的妻子说:“事发那天,蔡某把我家地上的炉子给踢翻了,炉筒子也被拽了下来,满屋子都是烟。蔡林他们跑出去后,蔡某又抄起我家的饭桌子要砸电视,我男人就在炕上拿刀把他给扎了。”
“吕老实”说:“蔡某把我媳妇给霸占了,说领走就领走,把我媳妇叫走到他家睡了好几回。说到我家睡就到我家睡,我得给他倒地方。有一次来我家叫我媳妇,因没开门就把我家的玻璃砸了3块,我开了门,他同我妻子在屋里睡,我到外边去睡。后来又来了好几次。他怕我反对,平时到我家都揣着刀子吓唬我。在出事的前几天他来我家,把刀子扔到我家炕上,走时忘带了。”
经审理,肇州县法院判处“吕老实”15年有期徒刑。为何杀人不偿命?主要基于本案中存在一个从轻处罚情节:被害人有重大的过错,被告人是基于激愤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