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所著名小学让女教师生孩子必须间隔一定的时间,实行“排队怀孕”。一名女教师的先生比她大12岁,他们却还要等三年才能生育。尽管大家牢骚满腹,但谁也不敢当面顶撞,现在学校是校长负责制啊!于是,女教师基本按照排队的顺序怀孕生子。(10月26日《中国教师报》)  
;此举实在荒唐。先前有外企让女工“排队怀孕”,如今女教师也要“排队怀孕”,笔者不禁要问,到底还有多少行业要求女员工“排队怀孕”呢?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有依法生育权。也就是说,妇女在先申请经批准取得生育指标后就可怀孕生育,至于何时生育,妇女完全有权自己决定。既然如此,用人单位又怎能违法地让女同志们“排队怀孕”呢?“排队怀孕”的根源还在于没有解决好女同志的产假职位空缺无人填补的矛盾。产假的假期比较长,如果同一单位有多个女同志同时怀孕,则必然不便于单位的正常运转,但又不能另招新人进来,于是一些管理者便想出了“排队怀孕”的“高招”。其实这完全是一种“懒政”的表现,这样不但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而且连国家法律都不闻不顾了,实在离谱。孟嗣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