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半岛网闻 > 正文  
无证开出租遇害索赔难 死者家属仅讨三万补偿款
青岛新闻网  2005-10-28 10:54:39 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0月27日讯(通讯员王卉记者崇真)没有出租车驾驶资格证的张某经人介绍,给出租车主于某干夜班司机,不料“上岗”的第二天就被人杀害。张某的亲人将于某和车辆挂靠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近日,青岛市四方法院一审判决,雇主于某支付死者家属经济补偿3万元。

  2004年5月21日,没有出租车驾驶资格
证的张某经同学于某某介绍,临时为其哥哥于某个人购买的出租车干夜班司机,约定每晚租金60元,早晨交车时加满油。5月23日凌晨1时,张某驾该车营运至崂山区北宅派出所3公里到4公里处被他人杀害,案件至今尚未查破。刚刚上班就遇害,张某的亲属悲痛欲绝。他的妻子、女儿及父母认为,他作为于某的雇员,在为其从事雇用活动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死亡,于某应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挂靠公司作为该出租车的法律车主,理应承担连带责任。请求依法判令于某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及韩某女儿生活费、教育费共计14万余元,车辆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于某认为,本案应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而且本案疑点太多,被害人的财产分文不动,车也不要,被害人与加害人是什么关系,现在都不清楚,只有这些问题解决之后,才能确定责任。车辆挂靠公司辩称,张某不具备青岛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夜间驾驶被告于某的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时,被他人杀害的事实清楚。因该案尚未侦破,无法追究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而在车辆挂靠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于某和张某都明知道张某不具备营运资格,却仍让张某开出租车,双方均有过错。张某在运营过程中选择乘客、行车路线是于某无法控制的,被害致死也是不能预见的,故原告要求于某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理由不能成立。但依据相关法律,雇主于某作为雇员张某经营活动的受益人,应给予雇员适当的经济补偿。故判令于某一次性给予四原告经济补偿费3万元,驳回原告对车辆挂靠公司的诉讼请求。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韩资看好山东中西部 沿海一枝独大格局有望改变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黎明MTV与裸女床上大玩SM
少年拿家中12.7万见网友
阿烈-韩国美女李世恩写真
别着急,我等你
· 网络广告持续看好网媒渐受广告主青睐
· 年底前英语学习全免费!
· 第四期国家营养师热招中
· 快来为你喜欢的魅力女郎投票!
· 英语学习的最佳途径!
· 年薪10万等你拿,零基础,清华生
· 2005年房地产进入网络营销时代
· 11.1澳洲知名大学见面会免费入场
· 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
· 北交大MBA学历学位班招生!
· 青岛大学室内设计培训
· 五色土-开创民间抵押借贷产业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

- 海尔中央空调吹响攻坚战号角
- 肯德基体坛群英会上演
- 加<<环球华报>>青岛代表处
- 青岛新闻网招聘技术开发人员
-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极地竞标"
- 点歌投票赢取杨臣刚个唱门票
- 网上医院-医疗在线交流
- 山东省首届电子商务大赛
- 免费普及电脑
- 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 用友ERP-U8企业应用套件发布
- 海尔中央空调冲击国际市场
- 交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
- "硒"与人体健康
- 青岛足球城市联赛滚动播报
- 2005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
- 全程关注网络媒体安徽行
- 青海建设兵团40周年联欢会
- 岛城优秀共产党员风采录
- 红色之旅山东行全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