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让我们这些低保户住上了这么宽敞的房子。”前天,当记者与市住宅发展中心和兴隆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走进四方区海岸路22号马惠芹的住所时,她激动地说。据了解,我市廉租房保障政策出台近4年来,已使2371户城市低保家庭有了合适的住房。
 
; 马惠芹一家四口,她与丈夫以及小女儿身体都不好,以前租住在闫家山一个危陋房里。我市廉租房政策实施后,马惠芹一家按规定可享受到廉租住房补贴每月560元。街道帮她在四方区海岸路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房租每月550元,这样他们一家不用花一分钱就有了一套像样的住所。
据了解,自2001年底我市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以来,共投入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为2371户低保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发放租金补贴1803户,实物配租7户,租金核减561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我市将供应范围扩大到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的低保家庭,保障标准由原来的8平方米放宽到10平方米,今年计划提供约700户新增低保家庭的廉租房保障。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1万多户低保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大小,我市将逐步扩大廉租房供应范围,争取早日解决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低保家庭对廉租房政策不太了解,致使一些符合条件的居民不能及时申请廉租住房。有关人士介绍,低保家庭可以到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的市住宅发展中心咨询,也可以拨打该中心的服务电话82681116。(本报记者 霍峰 本报通讯员 徐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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