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意见,支持30个经济欠发达县每县办好1至2所职业中专或职业技术学校,并建设一批为当地支柱产业服务、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重点专业。
学校建设要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学校在校生3年内达到1800人以上,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建有
2个以上有特色的、水平较高的骨干示范性专业;有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验自开率、实习开出率达到95%以上;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0%以上、高级职称率达1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水平。
为此,山东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每县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实验仪器和实训设备的购置。市财政配套资金菏泽市每县不少于30万、其它市不少于50万。县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50万,主要用于建设教学楼、实验实习场所和解决办学条件简陋问题等。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县财政全额返还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和杂费,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争取东部经济发达对口帮扶县扶持资金50万,用于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同时,积极吸引国内外地区和民间资本投资学校建设。
意见提出,要采取合并、共建、改造、联办等形式,对现有职业技术学校等进行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采取“2+1”、“1+1+1”等办学形式,组织全省办学条件较好的高校、高级技工学校、中职技术学校,与3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办学,扩大联合办学招生规模。利用平度等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定向为30个经济欠发达县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完)(记者 王原 实习生 张虎)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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