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城大事记
●199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以“三优一做”(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做文明市民),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1999年9月16日,青岛市获得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2001年6月30日,市委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
●2002年6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确定我市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典型,组织中央16家主要新闻媒体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
●2002年10月,青岛通过了中央文明委对我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复查,继续保持了先进城市称号。
●2003年5月26日,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世成同志在调整后的市文明委第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任务。
●2003年12月3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正式提出力争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这一目标分别被写入市委九届一次至四次全委扩大会的主要文件和市政府2004年、2005年工作报告。
●2004年11月30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迎接2008年奥帆赛动员大会”。
●2005年6月,青岛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的测评,被省委、省政府推荐参加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评选。
●2005年8月,中央文明城市测评组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测评。
●2005年9月6日至12日,中央文明办对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城市进行公示。我市在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组中以名列第二的成绩进入公示行列。(记者
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