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我交了定金购车,可车行没有一个明确的提车日期,一拖再拖!昨天,市民姜先生反映自己购车经历时,认为车行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消费者交定金不知提车期
市民姜先生说,他不久前看好了一款刚下线的新车,车行销售人员说只要交了定金,一个月内就会来车。他
交了几千元定金不久,给车行销售人员打电话询问时,对方却说这种车现在卖得火,车很难进,估计一个月够呛能提到车,恐怕要两个月,届时还要根据排队的先后来提。他询问自己排在第几名,对方说自己查不到,到时候会通知自己的。他后来再打电话时,对方说,如果他现在交了全款,一个月内就有希望提车。再后来,他打电话催问时,对方表示如果实在急用,可以交上点加急费,一周内保证能提到车。工商局车行做法违法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严碧龙认为,车行的做法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交了定金后,车行应该告之其之前有多少人定车,并应该进行明示,让每一个订车者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根据《青岛市格式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车行在收取消费者定金时,应该与之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具体的提车日期和办法,否则就属于一种不公平交易。车行暗地收取所谓“加价费”,也是不允许的。
他建议消费者在交纳定金前,应该与车行订立一个具体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记者阎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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