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计划一天的中超公司筹备会议因为《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讨论稿)》内容繁多,因此省略了16家中超俱乐部老总在香河的讨论时间,25日中午就结束了会议议程。需要强调的是,中超公司筹备会召开并不等同于中超公司成立,用中国足协掌门人谢亚龙的话说,章程至少需要修改几次,还要报批国家体育总局,如果一切进展
顺利,年内公司正式成立工作效率就算是非常高了。
16家中超俱乐部负责人人手一份《中超章程(讨论稿)》返回各自俱乐部进行研究,谢亚龙要求各家俱乐部在11月5日之前,用书面方式把各自修改章程意见上交。
关于出资方式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明确指出,中国足协作为中超联赛产生的所有权利和最初拥有者,授权公司代理经营和开发中超商务资源。
这就决定了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具备绝对领导权。
中超公司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也是确立在除中国足协占据36%股权之外,剩下的64%股权由全部中超俱乐部股东出资,权利和责任均等。为保障俱乐部股东之间出资和权利、自认均衡,所有俱乐部股东自愿放弃《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之间可互相转让出资的权利。
为了避免关联关系在中超公司出现,《章程(讨论稿)》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或对一<家以上俱乐部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否则相关俱乐部将自动失去公司股东资格。
由于是中超公司是职业体育联赛公司,带有强烈的行业特性。每赛季降级俱乐部将失去股东资格,升级俱乐部将获得股东资格,为了保障俱乐部股东随升降级制度的有序变更,所有俱乐部股东自愿放弃《公司法》规定的优先受让其他股东出资的权利,降级俱乐部
按照出资的原始币值向升级俱乐部转让。升降级俱乐部之间股东资格转让手续由中超公司办理,注销降级俱乐部原出资凭证,为升级俱乐部颁发新的出资凭证。一旦出现降级俱乐部拒不办理转让手续的情况,中超公司将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共识催告程序,申请人民法选宣告该出资凭证失效。
关于股东和股东会
中超公司的股东享受的权利共有七条:分别是根据出资比率享受相应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查阅股东会纪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获得利润分红;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终止后,依法分的公司的剩余财产。
除了七项权利之外,股东还要六条义务:足额缴纳出资额;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按照出资比率承担公司债务;遵守公司章程;维护中超联赛各项商务权益,积极参加相关商务活动;维护公司权益,不得有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和不负责任的言论。
作为中超公司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会设立七名董事,其中中国足协占据两个董事名额,俱乐部占据三名董事名额,独立董事两名。监事设立五名,足协一名额,俱乐部两名额,社会人士一名,最后一个监事名额由重炒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当中超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视,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重大事宜——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关于董事会
中超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中国足协)推荐人选,经过董事会批准产生。这意味着中超公司董事长将由中国足协官员出任,不可能旁落到某家中超俱乐部。
而中超公司设立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职能和权限基本和注册公司总经理相仿。可以肯定的是现任16家中超俱乐部总经理基本无望获得这个职务。初定人选基本从负责中超商务开发的福特宝公司产生。
关于利润分配
职业足球联赛蕴含巨大经济利益,中超公司注册成立后的利润分配也在《章程(讨论稿)》中进行规定。中超公司当年经营产生利润,在处理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中超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中超公司在缴纳所得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所余利润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