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专电 民航总局24日宣布,因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运行,批准内地航空公司自2005年10月15日起,调整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中国内地与亚洲(中东除外)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12美元调至25美元;中国内地与欧洲、美 洲和大洋洲及中东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20美元调整至40美元。 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中国内地与亚洲(中东除外)各点间每段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金额由12美元调至25美元;中国内地与欧洲、美
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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