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里一片杂乱。
|
小区里的地下车库还在建设当中,高高的
塔吊还在忙着作业;院内到处堆积的是杂土,道路没有成形。这样的小区,开发商竟然要交到业主手中。昨天,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辽阳西路和海尔路交界处附近的温哥华花园尚未具备条件,便急着向业主交房。
交付的新房未完工
昨天,一位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温哥华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来的合同上约定的是今年9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却没有按期交付。前天,这位市民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说是下周一要交付了,让他去办手续。昨天,这位市民提前到小区里看了看,发现根本不具备交付的条件。
在小区里,高高的塔吊仍在那里,地下车库尚未建完。几名工人正在2号楼前建楼梯,其他一些楼入口处的楼梯还没建好。整个小区里面乱糟糟,到处是堆积的杂土。绿化根本没有影。“连基本的入住条件都不具备,这样的房子我们哪能接收?”实地察看了情况后,这位市民气愤地说。
再签一份“霸王协议”
“在交付时,开发商还要我们签订一份霸王协议。向本报反映情况的市民提供了开发商的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开发商规定,对于业主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商进行整改,业主复验,“双方在验收单上确定整改项目复验日期,业主在确定的复验中提出的日期,未来复验的,视为整改项目复验合格。”“房屋经业主验收合格或整改项目复验合格,业主应当接收房屋钥匙,业主拒绝接收钥匙的,视为房屋完成交付。”
开发商还打着为了方便业主及时进行室内装修的旗号,更改了原来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制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协议》中规定,业主可以在其所购房屋所在楼宇单体验收合格后,按照程序检验接收房屋,业主为进行装修接收房屋,自接收房屋钥匙起,双方既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本协议是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房屋交付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这位市民说,我市对新建小区的交付条件有着明确的规定,综合配套验收后,取得了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后,开发商才能将钥匙交到业主手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区的用电还是施工用电,小区配套的车库还没有建好,燃气和供热是否施工完成也不得而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忙着通知业主入住,显然是另有目的。
小区尚未综合验收
从市民提供的《房屋验收交接协议》中,记者发现有这样一条:“业主……不得妨碍小区配套设施施工和小区综合验收。”很显然,这个小区的配套设施尚未完成,也没有通过主管部门的综合验收。
根据以前的情况,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就入住的小区,往往会出现配套滞后的现象,如果开发商资金不足,有可能会留下一个烂摊子,业主的生活会非常不便。记者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