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今天,《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和《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将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涉及到市民关心的前期物业的进入和服务规范问题,
物业公司的收费和服务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其中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要做好以下事情:生活垃圾收集和环境清扫保洁;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的管理;庭院绿地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 《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则规定了许多给购房者撑腰的内容。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期交付商品房,并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今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包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等。(记者闵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