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0月22日讯(记者李岩侠)根据国务院要求,10月15日以后,乳品企业必须明确标注是否使用“复原乳”的限令。但“大限”过去已好几天,市场上未见任何企业主动标注“复原乳”。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这一要求的执行还只能靠厂家“自觉”,如何监督生产厂家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办法。
市场
未见“复原乳”
根据国务院要求,从本月15日起,乳制品企业凡用乳粉或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不论数量多少,其包装的标签上必须标注“复原乳”字样,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乳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但连日来,记者走访省城各大超市看到,货架上摆的大多是10月15日前上市的老产品,偶尔发现一两种15日之后上市的新品,配料成分的标注和原来相比并没有任何变化,基本上都标注着:“配料:鲜牛奶或纯鲜牛奶”,找不到一种带有复原乳标志的新产品。
卖场也难辨真伪
针对是产品中真的不含复原乳,还是厂家未执行国家规定,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下超市里的厂家导购人员,大部分人的回答是,没标就是没有。
但据省食协人士介绍,据农业部畜牧司的检测结果,目前国内市场上大部分标示为纯鲜牛奶的液态奶中都含有复原乳。其中,巴氏消毒奶所含的复原乳最少,高温灭菌奶次之,酸奶最多,有些酸奶甚至全部是用复原乳制作的。
在家乐福超市,有关管理人员则认为,至今未见有标注“复原乳”的产品可能是由于限令后生产的常温奶产品还未大批上市,所以市场目前还看不到,标没标现在还不好说。但他相信,由于大超市销售的大都是名牌产品,厂家与超市都签有相关质量诚信协议,相信厂家能自觉如实标注。但对于如何确认厂家是否执行国家要求如实标注,他也感到为难。
仅靠厂家“自觉”不够
在大润发超市,一位本打算买箱奶的消费者在犹豫再三之后,还是选购了当地产的巴氏鲜奶。他表示,虽然厂家都标明原料是鲜牛奶,自己也很想买一箱保质期长的纯奶放在家里随喝随拿,但是厂家标的是否真实,既没有公证又没标验证明,与其盲信还不如坚持天天买鲜奶。
据了解,对于成品中是否有复原乳,国家采取的是企业提前申报备案制,而且目前既无国家检测标准也无简单易行的检测办法,受种种限制而质监部门也不可能随时现场监督。为此,在10月15日《通知》生效之前,我省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和企业也曾坐在一起商讨,但也没有拿出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谁来监督,怎样监督,如果监督跟不上,面对行业通病,全凭自觉可能很难”,省食品行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