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白城市电 2005年10月16日,洮南市那金镇好关村的姜氏一家三口被人残忍地杀害在自己的家中。
10月17日中午11时45分,住在姜家的小女儿回娘家看望父母,发现房门紧闭,她打开外屋门,发现她的母亲躺在锅台处、哥哥躺在北墙水缸处,父亲躺在里屋,三人已死亡。她急忙打电话报了警。洮南市公安局民警迅速
赶到现场。经初步勘查,确定三人的死亡属于他杀,死亡时间为10月16日夜晚,后将此案定为“10·16”特大入室杀人案。
经查,一个特殊的人物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个人就是曾和姜的二女儿一起私奔他乡的刘聋子。
刘聋子名叫刘海青,男,63岁,洮南市瓦房镇崇德村人,一年前曾抛弃了自己的结发妻子和四个儿女,与姜的二女儿私奔,到辽宁海城打工。姘居期间,姜的二女儿甩掉刘海青出走,并拿走了刘海青的1000多元钱。刘海青为此十分恼火,多次到姜家要人要钱,被姜家拒绝。案发前三四天,刘再次到姜家吵闹,姜父也反过来向刘海青要女儿,两人因此发生了口角。另有群众反映:10月16日19时许,有一名高个男子曾在姜家附近转悠,而刘海青的身高是1.80米。民警立即赶到刘海青家,其家人称刘海青已外出打工。
经过细致地调查,民警在刘家的灶坑里找到了一把半圆形的大刀、一套沾有受害人鲜血的衣服和鞋。民警马上兵分三路,一路南下辽宁,直奔刘聋子的表亲家摸查;一路北上乌兰浩特,去姜家的亲属家找寻;还有一路在周边的小诊所及旅馆进行排查……晚上8时许,辽宁方面传来消息,刘聋子被抓!他对杀死姜家三口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聋子交代说:“姜家的二丫头跟我好的时候说过:她说‘老刘,要是有一天我抛弃了你,你就灭了我全家……’案发当天晚上我喝了点酒,越想越窝囊,不知咋地就想起了她的话,揣着刀就去了……”仅仅是因为一句玩笑,他竟然杀害了3名无辜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