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四川温江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师小军被控受贿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称,2002年4月,师小军给时任涌泉镇党委书记的马晓蔷打电话,以县委领导指示加大宣传本县的力度需资金为名,索要10万元人民币。2004年下半年,师小军又以假借支持工作、解决费用之名向公
平镇党委书记刘某索要5万元人民币(10月19日《华西都市报》)。 师小军索贿案的披露,是因为马晓蔷受贿落马所致。报道称,马晓蔷在担任镇党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某建筑公司赵某5万元、某房产公司殷某2000美元、个体老板王某2万元和某建筑工程公司曾某10万元。马晓蔷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师小军曾向她索贿10万元的重大线索。 这又是一起因一人“犯事”,上级官员“落马”的腐败案。透过这个案件,我们完全可以看到虽然不是普遍存在的规律,但却绝对不容忽视的个别贪官的“生存状态”:“上级”之所以敢向“下级”索贿,“下级”之所以言听计从提取公款拱手相送,是因为“下级”今后要靠“上级”去提携。要提升就得去行贿,要行贿就得去受贿。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边贪边送、边送边升、边升边贪……这,就是个别贪官们的“生态链”。 贪官“生态链”的形成,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致,应该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期间,就像马晓蔷和师小军一样,置身“生态链”的人,不少人还得到了重用、提升。联想到近来发现的一个个隐藏很长时间的“腐败窝案”,人们不禁要问:这么长时间,怎么连一点线索也没有暴露呢?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对他们犯罪事实的揭露?稍加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还是这条看不见的“生态链”在作怪。这根“链”上的人“利益均沾”,将他们的嘴封得紧紧的。说不定,上面还有一个更大的“保护伞”在实施“生态保护”——对普通群众的揭发实施了“权力性封杀”。 由此可见,各级政府反腐必须加强对官场“生态学”的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官场“生态环境”,坚决斩断充满腐败气息的贪官“生态链”。李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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