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掉头,造成了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今天,肇事司机陈某被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据了解,今年9月20日21时许,龙口市乡城镇44岁的陈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龙口出发到济南去送货,当沿潍莱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6公里处时,发现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开着口,顺行的车辆有从此
掉头的,陈某也穿越东西护栏从此掉头,因车身过长,当牵引车头越过中央分隔带南侧的左右行驶车道和活动护栏之间,车头还未来得及向东掉转时,与招远市金矿玲珑矿区53岁王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行驶的“五十铃”双排车相撞,致双排车乘车人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通讯员范立波记者刘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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