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对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实行备案管理,并在网上公布。今后,已经竣工的商品房交房条件是否达标,购房者可直接上网查询。 武汉市有关部门1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前到市开发办办理竣工交付备
案手续。 通知明晰了商品房交付的基本条件:提供规划、消防、人防、单体工程质量等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公建配套、市政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资料,生活配套设施供水、供电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拆迁安置方案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和前期物业管理落实的证明材料。 接到竣工交付备案申请和材料,市开发办将核实资料并到项目现场核验,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准予备案,并在武汉市开发办政务网上公布。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项目,限期整改。 未按《通知》要求交付使用商品房的,市开发办将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社会公布,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钟清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