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每人40元以上硬件每年投入1400万元
我市加大“马力”提高农村医疗水平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加快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步伐,从明年起,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补助标准
将提高到40元以上,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1400万元用于支持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为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明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范围,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市本级在第一次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对经济困难的市人均补助再增加20元,对经济状况一般的市人均补助再增加10元。
加强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镇卫生院配备X光机、B超、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三大件”,对500个村卫生室各补助5000元,促使其尽快达标,争取用五年时间改变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状况。
同时,改革农村卫生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镇卫生院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实行市(区)-镇(街道)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垂直管理,将卫生院的防保职能剥离,每两到三个镇组建一所独立建制的基层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落实对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经常性财政投入,为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人员建立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深化农村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农村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留得住人才的用人机制。(本报记者 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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