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物业公司提供《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可经过论证后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该人士指出,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根据业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确定后再交
由物价局确认。最后,该住宅小区根据物价局核准的价格进行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但核准价格将作为招投标的最高价。上海市房地局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昨日也表示,目前,对于超过设定收费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设定了一个向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申请组织论证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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