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全省17市2004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报告已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至各市、县。报告指出,部分市、县(市、区)存在的截留挪用教育费问题仍较严重,对此我省把截留挪用教育经费问题作为审计、督查的重点,从严查处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各地每年要将审计、督查情况通过适当方式
予以公布。
据了解,省教育厅于今年4月5日至19日,对全省17市2004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共随机抽查了17市及其33个县(市、区)、89个乡(镇)、602所学校(含幼儿园)。报告称,部分市、县(市、区)统筹、截留、挪用教育费问题仍较严重。据本次督导查实的6个市及其7个县,2004年统筹学校收费资金就达8448万元,个别县(市)甚至用学生杂费发放教师工资。平度市财政部门2004年截留、挪用市直学校学杂费3542.55万元,并将平度实验中学杂费27.78万元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将城市教育费附加832万元用于发放教师增资。部分市及县(市、区)对省拨付的专项资金截留或滞留,没有按规定及时拨付教育部门和学校使用。2001到2004年上级政府安排给巨野县的各类教育专款到2004年底还有117万元没有拨付到位。
我省一些地区教育经费拨付不到位和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也亟须解决。城市教育费附加少数市征收不足,多数市欠拨,部分市没有完全按规定使用。17市中城市教育费附加欠征数额最大和征收率最低的均是莱芜市,欠征1498万元,征收率仅为60.39%。除威海、德州两市外,其他各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城市教育费附加欠拨问题。其中,欠拨数额较大、在2000万元以上的有5个市;欠拨数额最大的是青岛市,高达6639万元,其次是济南市、淄博市,分别为4475万元、3936万元。拨付率低于85%的有菏泽、日照、淄博、青岛、聊城、枣庄、济南7市,其中菏泽市最低,仅为50.11%。2004年15个市共欠拨2.9亿元;加欠征的3976万元,共有3.3亿元资金没有到位。
此外,城市教育费附加资金不按规定使用问题也较为突出。有的地方将资金用于基础教育以外的基本建设;有的则用于发放工资;还有的用于返还地方税务局征收手续费等一些属于教育事业范围之外的事情。另外,少数市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没有通过教育部门,而是由财政部门直接自行安排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