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忿恨交加,一气之下咬下情敌一块耳朵。日前,这位“泰森”丈夫被芝罘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30多岁的宋某在外地从事建筑生意,由于常年不在家,耐不住寂寞的妻子刘某与邻居孙某日久生情,并慢慢发展为姘居关系,经常在宋某家偷情。一次
,偶然回家的宋某撞见了两人奸情。他刚要找孙某算账,却反而被对方持刀威胁不许声张,为了年幼的孩子及脸面,宋某不愿把事情闹大,强忍了这口恶气。今年8月的一天,他在市区环山路一摩托车修理部前巧遇孙某,想到自己的境遇,顿时忿恨交加,遂持头盔上前向孙某的脸、肩部猛打,并咬下孙的一块耳朵吐在地上,致孙某右耳上方有伤口,局部缺失,耳软骨暴露。经法医鉴定,孙某的伤情构成轻伤。芝罘区法院审理认为,宋某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攻击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做出上述判罚。(晓波
泽英 顾磊 张力)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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