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9日讯(通讯员王冰 蒋开铭
记者郝爱萍)为加快省城经济发展速度,今天,济南市工商局正式对外推出优化发展环境的多项措施。其中,最让人感兴趣的是,自然人可以自己的名字登记注册企业字号。
这些新举措主要包括:成立外商投资企业联络组,受理投诉,协调解决在筹建、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受理、发照和监管权限委托下放到高新区工商分局,市局通过网络进行核准。
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兴办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组建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子公司由最少5个降至3个。
放宽对高新技术投资比例的限制,凡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由原来的20%放宽到35%;鼓励单位和个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对外投资,以技术及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
允许老字号改制企业“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原字号可作为从属名予以保留,原专项审批和许可证件继续有效;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场地、厂房、设备等,以自营或出租等形式兴办商业、餐饮等服务业;继续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规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年内安置帮困职工12000人,其中安置下岗职工5000人,帮助困难群体860人。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允许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企业字号;省市县(市)行政区划连用的,由原来的最高区划核准改为最低区划核准;科、工、贸一体化的企业,允许企业名称中带有“实业”字样;外向型企业名称的行业中允许加“国际贸易”、“进出口”;全国性大型企业在济南设立的子公司,名称中可不带行业;被吊销企业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以申请使用原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