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昨天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在显要位置公布降价药
晚报讯 本报10月11日《部分医院药店顶风“宰客”》报道了市南区关爱门诊、位于延安三路93号的长江医院等医疗机构不执行国家发改委对22种药品执行新限价,引起
了青岛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日前,青岛市卫生局向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下发了《严格执行降价药品政策及相关要求的紧急通知》。
通知说,目前我市部分医疗机构无视国家规定,对通知中列出的22种药品不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执行,不张榜公布降低后的药品实际零售价格,不告知和引导广大患者使用降价药品;有的医疗机构以“无货源”等理由或借口拒绝使用降价药品;个别医疗机构以销售22种降价药品以外的替代药品为手段规避降价药品的销售。
为把国家药品降价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降价政策,切实把降价药品价格降到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以下。各医疗机构要将头孢呋辛等22种降价药品的目录和最高零售价在门诊显要位置张榜公布,确保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降价情况,积极引导广大患者使用降价药品。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降价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视国家规定,置群众健康利益于不顾,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执行药品降价政策、有意规避销售降价药品或药品降价政策出台后,降价药品销量明显降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市民可以拨打85912544进行举报或者提供线索。(记者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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