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学校重新考虑,把开除学籍处分改为留校察看。”13日下午,烟大4名学生因学校对其考试作弊做出的处理不服,在学校学生处分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诉请求和申辩。这是该校出台《学生申诉管理规定》之后受理的首起学生申诉。学生不服处分提出申诉在我市高校还是新鲜事。
今年7
月,该校从学生角度出发出台了《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学生如对学校做出的有关处分和处罚决定等存有疑惑或不服,可依照程序向由具备法律、教育、心理等相关专长的人员组成的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此次提出申诉的四名学生是今年9月补考中替考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并被学校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4人表示不服。理由是作为处分依据的相关规定和4人在2004年入校时已有了变化,他们对此并不知情;加之事发后,他们认错态度好,提请学校酌情予以减轻处分,因此提出申诉。
申诉委员会会议上,作出处分决定的部门作了陈述,4名学生进行了申辩。经过辩论,申诉委员会做出评判,学校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适用条款正确,处分的决定合适。
(李杰)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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