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克非 《法制周报》记者 李根
“如果是在同等的条件下竞争,因为知识、能力等不足被分流,我们无话可说。现在我们最愤怒的是不公开、不平等。”今年30岁的洪清秀说起自己在衡阳县工商局改制中的遭遇,至今仍愤愤不平。
与此同时,湖南省衡阳县政府日前向记者发来传真表示,将在短期
内解决该县工商局几十名大中专毕业生在改革中被分流的问题。
这是一起本来不该发生的人事危机。2000年3月,衡阳县工商体制改革开始,局里1995年到改制前分来的5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先后被分流到局里的市场服务中心(后与工商局脱钩),负责每月收取摊位费。从此,这些人身份各异。由于缺少相关的文件资料,这些大中专毕业生虽然不满,但都服从了安排,完成了从行政干部到勤杂人员的身份转换。
但以后,被分流的苏建军等人得知,局里的改制没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毕业于原省农业学校的洪清秀称,从分流工作开始,到自己被宣布到市场服务中心任勤杂人员,这期间没有召开过任何会议,也没有公开相关文件。人员的分流都是由局里个别领导到各基层所开会,直接宣布某某出局。
据了解,衡阳市工商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在1994年到1998年4月15日期间分配进工商局的苏建军等28名大中专毕业生,属于第一类应“上收”范围,但在衡阳县的工商改制中,他们基本上都被划到了分流行列。
令这些大中专毕业生不解的是,就在他们被分流的同时,一些违规招收、调入的关系户人员,却堂而皇之地优先“上收”进了工商部门。记者在采访中,一名知情人士提供了《衡阳县工商局工商体制改革中上收的关系户》详细名单,显示有34人是1994年以后违规进入工商局的非政策性安置人员,他们大部分是工商局领导干部的亲戚子女,还有的是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亲属。
有人指出,违反政策把大中专毕业生分流出去,目的是要给一些本应参与平等竞争的“关系户”腾出位置和编制。
2005年9月,记者两赴衡阳对此事进行调查。原衡阳县工商局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最后上报的“上收”人员名单,他和很多局领导实际上并没看到。
衡阳县工商局的一名老职工对记者说,在这次改制分流中,受伤害最大的是被分配进工商局的几十名大中专毕业生。这些人大多是农家子弟,被分流后,在衡阳县一个集贸市场收摊位费和门面费,140多人干40人的活,每月工资600多元。
但衡阳县工商局人事股股长肖文章称,在“上收”人员中看不出有什么“领导关系图”。他说,按照省里规定,各个地方在制订方案时可以“一县一策”,该县的方案里没有考虑学生优先,是按照政策条件办的。
衡阳县纪委副书记周铁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在改制中被分流的问题,县里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并成立了专门的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他们将在广泛调查的情况下,对存在问题的49人形成专门材料,不管其中是否有领导的亲戚,都要按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