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知名教授王欲知与其曾带过的在职博士生高晓蓉和该校三名教师,因一篇论文的署名权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而闹上了法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原告王欲知在法庭上诉称,2000年春,本校光电所的高晓蓉考取了原告的在职博士研究生。1999年6月,当时的物理系副
主任王黎开会时介绍铁道科研方面的课题,原告在会上提出防震弹簧影响测量结果,应是将探测仪器安装在轴套上,可用光学方法来探测等论点。几天后,王黎又带原告到校机车车辆所现场讨论,原告又提出可将光源及传感器安装在转向架的轴箱上等方法。之后,原告认为这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博士论文课题,便写成《机车各部位运动状态浅析》的方案草稿,详细介绍了多种检测原理和方法,并将此稿投放到王黎家的信箱。
原告称,事后才得知,被告王黎、高晓蓉等携带原告的方案,前往某铁路局解决问题,并研制出样机试验成功,高晓蓉是该项目的主研,在该项目技术评审后,高晓蓉等立即写了论文,题目为《线阵CCD传感器检测铁路轨道不平顺状态》,于2002年6月发表于《光电工程》杂志。2002年春,原告约高讨论检查毕业论文进展时,从高给他的资料中了解到被告利用了其方案的情况。
原告认为,论文中很多观点都来自他的方案,其应为发表论文的合作作者,应恢复其在论文上的署名权,并要求高晓蓉、王黎等四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侵权损失计25万元等。
被告方则辩称,原告不是论文的合作作者,不应享有署名权。论文内容是来自高晓蓉等四人所参与的轨道状态检测装置项目的研制工作,该项目研究从1995年开始,到2001年11月通过铁道部技术评审,原告没有参加过任何研制、设计、生产、安装、现场试验及论文创作工作,不具有作者身份,当然也不得享有署名权。
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审判长宣布将另行择日继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作者: 王 鑫 陈 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