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实施第二天超市看不到“复原乳”牛奶
昨天是国务院办公厅实施《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的第二天,记者在呼和浩特、太原等地市场上仍然不见有“复原乳”标识的液态奶产品上市,围绕“纯鲜奶”和“复原乳”之间的种种疑问成为人
们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市场调查】
复原乳标识商场无影
16日下午1时30分,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维多利亚商场看到,没有任何一种液态奶产品包装上有“复原乳”的标识。商场服务员说,15日出产的液态奶产品需要过几天才能送到商场,现在柜台上出售的大多是10月8日以前的产品。
在山西太原市建设南路的山姆士超市等商场,记者也没有发现有“复原乳”标识的牛奶摆上柜台。而且柜台上出售的牛奶生产日期大多标注为一周之前,没有看到本月15日、16日出厂的产品。
复原乳上市有时间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从15日起,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醒目标注“复原乳”。那么市场上为什么找不到近两日生产的液态奶产品呢?
记者在蒙牛乳业采访时得知,一般的液态奶产品下线以后,需要经过7天的观察期,经抽检合格后,打印上市日期,才能上市出售。由于下线日期和出厂日期不同步,因此目前在市场上很难见到15日生产下线的奶制品。
由此看来,10月15日以前生产的液态奶产品至少还要卖一周左右。
消费者不知复原乳
在呼和浩特市维多利亚商场,一位推着购物车的中年妇女刚刚购买了一箱纯鲜牛奶。记者问她是否知道国务院有一个关于复原乳新标识的规定,这位妇女一脸茫然,问道:“啥叫复原乳?”
记者又随便问了几个正在购买酸奶、纯牛奶的消费者,他们都表示不知道复原乳是什么东西。与此同时,记者在这几家商场看到,所有的乳品销售柜台都没有张贴复原乳新规定的宣传、告知材料。
【专家访谈】
一些企业等待观望?
记者采访了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王怀宝,据他介绍,国办有关复原乳标识新规是9月17日出台的,10月15日就开始实施,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改变包装操作等,很难在这么短时间内完成。因此,不少企业持等待观望态度。
据新华社
■名词解释
复原乳
复原乳,也就是俗称的“还原奶”,是指用奶粉“勾兑”出来的牛奶。从营养价值角度讲,复原乳远远比不上鲜牛奶。这是因为鲜奶怕热,如果加工温度超过85度,其营养物质就会被大量破坏。而复原乳要经过两次高温灭菌加工,其营养价值必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