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11个区(市)工商分局的“小局大所”改革基本完成,工商所数量由原来的157个合并为95个;工商所人均数量由原先的9人增至17人;同时,各区(市)分局机关人员大幅度精简,有三分之一人员充实到工商所;工商所职能进一步拓宽,工商肌体中最基础、最具活力的“细胞”被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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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据介绍,随着形势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领域越来越宽,难度越来越大,原先的体制机制导致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能力不强与实现职能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工商局经过精心调研,作出了“小局大所”改革的抉择。
激活“细胞”:向“所”倾斜
此前,我市多数工商所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没有充分考虑管理成本和管理效能,导致工商所数量较多、但监管力量却不足。这次“小局大所”改革,对工商所进行了有效整合,城区监管主体不足1500户的工商所就近被合并;以经济区域为主参照行政区划,辖区地域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且监管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不足2000户的工商所就近被合并;为突出工商所全面综合监管主体地位,部分区域经济特点明显,市场经营主体单一,专业性较强,整体力量较弱的工商所也被兼并;在工商所的设置上,工商部门还充分考虑了辖区经济特色和发展需要,比如为服务市南区楼宇经济发展,工商部门专门在延安一路以东燕儿岛路以西的楼宇经济密集区设置了监管楼宇经济特色的湛山工商所。在五市,工商部门普遍实行了以副科级工商所为中心所带动周围股级工商所的模式设置,以最大限度地整合执法资源。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改革后比改革前减少了62个工商所,其中市区工商所精简30%,工商所人员数量增加68%,五市工商所精简45%,工商所人员数量翻了一番。通过人、财、物的整合,优化配置了执法资源,使基层执法能力空前加强,取得了“1+1>2”的效果。
监管职能下移充实一线力量
据介绍,此次改革,使监管力量更为集中,内部分工更加科学和细化,工商所内部均设立了注册员、市场监督管理员、法制员、案件主办人、食品安全专管员等岗位,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为工商所承担起更多管理职能,实施辖区综合执法打下良好基础。
所谓“大所”,不仅是工作人员数量上的增加,还是一个质的概念,凡是分局能办、工商所也能办的,一律下放到工商所办理。据悉,目前工商所行使的原属于分局的权限涉及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公平交易执法、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如今,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权全部下放到工商所;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受理、核准登记管理权限不同程度地下放到所;各类企业的年检受理、初审工作全部由工商所实施;工商所还可受市局、分(市)局委托,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依法管理辖区内各类集贸市场以及重要商品、消费品、生产资料等各种有形市场和文化、旅游等无形市场;依法监管辖区内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等等。该负责人说,随着工商所监管职能不断到位和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市局和分(市)局还将进一步下放有关事权。
据悉,“小局大所”改革后,工商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监管方式改革,使属地化管理、分级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形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效监管模式的雏形。刘锟锋袁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