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崂山区举行农村社区民主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在农村社区建立重大事务决策、社区采购、工程项目发包三项民主管理制度。据悉,将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行为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到社区一级,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属首次。
崂山区地处城乡结合部,
近年来,随着开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尖锐,日趋复杂,个别社区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道、为政不廉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为此,崂山区对农村社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从群众最关心,社区干部最容易出现问题,也最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方面入手,制定了《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法》、《社区采购管理办法》和《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办法》三项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对每项制度都规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标准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以有效规范农村社区工程发包、社区采购等重大事务决策行为,真正实现“权力的阳光运作”,保证居民对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大大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据悉,三项制度将首先在全区16个社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不断积累经验,总结完善制度内容。试点结束后,将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方式,在全区全面推开。(本报记者钱卓通讯员栾绍刚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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