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和一帮朋友喝醉了酒,跑到小区居民楼下方便,遭到居民指责后,竟向对方大打出手。民警到场后,戴某竟将民警也“打”出了啤酒屋。
昨天,当天被打伤的民警告诉记者,戴某等人被抓获后,分别“领到”六个月至两年的有期徒刑。
窗下小便
惹事端
2004年11月20日,戴某、刘某等6人在江苏路附近一家啤酒屋喝酒。当晚7时许,刘某等人一时内急,便到啤酒屋隔壁的一户居民家窗外小便。居民孙某在屋里发现刘某的行为后,气冲冲地出门制止,要求刘某等人赶紧离开。刘某等人不但不听劝说,反而大骂着冲进孙某家中,与孙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刘某越吵越起劲,干脆把戴某等人一起叫出了啤酒屋,拿着酒瓶、花盆等物品将孙某的家人打伤。
空酒瓶“击退”110民警
为了避免更大的麻烦,孙某家人拨打110报警,江苏路派出所程警官和陈警官迅速赶到现场。这时,戴某等人已经回到啤酒屋,只有孙某的家人等在门口。程、陈两名民警跟着孙某进入啤酒屋。
看到有民警,戴某等突然起身,拿起酒瓶等物品就掷向对方。程警官躲闪不及,脸部被酒瓶砸中,鲜血直流。另一名民警进入屋内,打算将打人的戴某等人带离现场时,竟遭到三四个人的围攻。两名民警最终不得不撤出啤酒屋,请求支援。
妨碍公务获刑两年
几分钟后,七八辆警车赶到啤酒屋,一拥而上将戴某等人制服。其中两人趁民警不备,趁机逃离现场,在同伙的举报下第二天被抓获归案。经过鉴定,两名民警伤情分别为轻伤和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等人恶意殴打居民,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又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将民警打伤,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被打伤的两名民警也分别获得了2万元和4500元经济赔偿。(记者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