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因为不遵守“禁酒令”,在工作日的中午饮酒,三名胶州机关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胶州市出台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明文规定任何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对违反规定者将
严肃处理。政策出台后,通过《廉政手册》、手机短信告知全市机关干部,公开了举报电话。
据了解,三名机关干部因违反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被取消了年度评优资格,扣发半年综合考核奖。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责成向胶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查。“禁酒令”实施后,使胶州市1至9月份的招待费同比下降了38%。(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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