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小姐反映,她在李村某婚纱馆预约10月8日早晨化妆,并交定金100元整。可8日早,她按照定单约定时间准时到达该婚纱馆,但该婚纱馆关门未营业,经过多方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她不得不到其他婚纱馆化妆,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还耽误了婚礼的正常进程。 滨河路工商 所经过调查,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该婚纱馆返还李小姐定金1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200元。(格宁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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