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安装干扰器的单位和场所均未经过设置无线电台的审批手续而私自安装,设备没有经过无线电管理部门检测,未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这些均属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是违法行为。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干扰无线电业务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2001年,信息产业部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中指出,手机干扰器“通过发射宽于移动通信GSM900MHz和DCS1800MHz频段的同频无线电信号,阻塞了移动电话在一定范围内的拨入和呼出,这种设备在社会上的使用,扰乱了电波秩序,严重侵犯了移动电话用户合法的通信自由,必须依法予以制止”、“未办理法定手续,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均属非法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实际上,大多数场所完全没有必要安装手机干扰器,可以有很多解决方法。比如,对于涉密会议可以在会场外设置手机存放柜达到保密目的;其他不涉及保密的场所可以严肃会场纪律,提高人们自觉遵守会议秩序的素质。 最近,市保密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颁发了《关于规范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设置使用手机干扰器的审批手续。如果因涉密确实需要安装手机干扰器,须按照文件规定,经市保密局审核批准,到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核定安装方案及检测设备技术指标,安装使用时由市无委办进行电磁环境测试,防止对周边区域造成电磁污染,避免对其它无线通信系统造成有害干扰。并且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到用时开机,用后关机。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手机干扰器大都安装在人群聚集场所,发射功率较大,工作时产生的电磁辐射容易危害人体健康。所以随意安装使用手机干扰器是极为不适合的,是对人体健康的一种忽视。 (本系列共三期,明天将摘录刊登《关于规范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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