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建委获悉,根据山东省政府要求,山东省各级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要在2005年底前全部解决,目前济南市长清区、市中区、商河县、章丘市、天桥区已全部完成了本辖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的清偿,提前完成了任务。
据介绍,今年以来,济南市各县(市)
区本着“谁拖欠,谁偿还,分级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清欠措施和力度,统筹协调解决本辖区内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截至9月底,各县(市)区清理拖欠工程款3.9亿元,占县(市)区总拖欠的81.33%;其中,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13亿元,占县(市)区政府拖欠总额的86.36%。
目前,长清区、市中区、商河县、章丘市、天桥区已全部完成本辖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的清偿,且总清欠比例均达91%以上,提前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到2005年底全部拖欠工程款清偿比例达90%以上,年内基本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总体清欠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此外,历下区、历城区部分指标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阶段性目标。
(记者李琥珀通讯员梁敏高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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