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结婚后,竟又在外地与他人结婚,返回李沧区老家后,向第一任妻子刘某提出了离婚。两人离婚后,气愤的前妻刘某回头又向警方举报了周某的重婚行为。经过多方调查,前天,李沧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35岁的周某于1993年与刘某在李沧区登
记结婚。8年后,周某突然带着家里的部分财物出走,刘某听说周某与一名姓马的外省女青年同居,便再无音信。两年后,周某回到家里,与刘某办理离婚了手续。原来,在他离家的这段时间里,始终与马某在一起,甚至在2002年初,两人一起回到马某在外省的老家,以当地的风俗习惯结成了夫妇,生下了孩子,过起了“名正言顺”的夫妻生活。 2004年4月,周某与刘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感觉受了欺负的刘某气不过,在2004年11月向李沧区公安局派出所报了案,称周某有重婚嫌疑。在法庭上,周某一再辩解,自己没有与马某结婚的目的,也没有与马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但经过多人证实,周某确实在与刘某的婚姻关系仍然合法的情况下,又与马某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他们的婚姻关系也被当地认可,因此,周某的重婚罪成立。记者于顺通讯员韩继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