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0月13日讯(记者刘大正)我国首部《家具使用说明》新标准10月1日起开始强制实行,时至今日已近半个月的时间,但一些商家的执行情况却不尽人意。同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市民在挑选家具时也不知道向商家索要说明书。
针对目前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残留量和排放突出的问题,我国于2004年10月
1日颁布实施了首部关于家具消费的《家具使用说明GB5296.6-2004》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2004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家具过渡期为一年,2005年10月1日后没有家具使用说明书的家具将不准上市销售。《家具使用说明》标准中明确规定,要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这意味着今后家具经销商在出售产品时必须标明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而且必须通过包装、标牌、标签、说明书等形式向消费者告知。如不标明甲醛含量或明示的甲醛含量不实,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9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将产品没收,并对商家处以该产品价值1-3倍的罚款。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青岛市质监稽查局与李沧质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李沧书院家具城进行检查,在三楼的一家家具经销点,发现这里销售的沙发、桌椅等家具都没有配备家具说明书。当执法人员要求销售人员出示说明书时,销售人员却称没有听说过要有说明书才能销售。执法人员检查了10家经销商,发现有6家都没有说明书,其余有的商家虽然有说明书,但是上面却未按要求全面标注,忽略了甲醛等有害物质含量的标注。
记者随后在家具城内调查了十几位市民,发现一半以上市民不知道索要使用说明书。执法人员表示,无论是标注不全还是没有使用说明书,这样的家具都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按照规定,它们都不能上市销售。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家具时一定要索要说明书,并且看清里面甲醛、苯、氨气等有害物质或放射性等强制性指标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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