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办公证,听起来似乎是老人的事儿,可市公证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办遗嘱公证的年轻人一直在增多。
姐弟情深遗产报恩
现年33岁的梁先生积攒了不少资产。不过,身为公司的顶梁柱,堪称“空中飞人”的梁先生一
年365天几乎天天外出,梁先生不免对自身安全有些担忧,特别是好几次经历治安问题更让他信奉“天有不测之风云”的硬道理。前不久,梁先生在第二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把自己账户内的存款以及3套房子在“不测”之时一并留给姐姐。
按传统,年轻轻立遗嘱,总是有些晦气,可梁先生却满不在乎,“有些钱了,缺个心里踏实。这下,我总算放下了这块心头大石。”至于为何受益人会是自己的姐姐,梁先生说,他幼时母亲就病逝,父亲另娶,“我能有今天,完全是与姐姐的含辛抚养分不开的。以后总要给姐姐留下点什么,才能报答姐姐的恩情。”
避免财产纠纷是主因
避免出现家庭财产纠纷也是这些年轻人忙着操办“身后事”的主要原因。
年轻办公证的人虽然情况各异,但有许多共同点。据公证员分析,从职业看,以从事危险职业(如空姐、司机)、或是进行一定冒险活动的人群为主。从个人境遇看,婚姻双方互相不信任、患疾病的人居多。
他们立遗嘱,是为让他们觉得应该得到遗产的人得到遗产,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出意外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为财产发生纠纷。如再婚者立遗嘱,财产基本留给自己和前妻(前夫)所生子女。这在带着子女再婚、夫妻各有产业的再婚家庭中最为普遍。
观点交锋
那么,年纪轻轻的立遗嘱到底有没有必要?其他年轻人是否也能接受这一新观念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发现表示赞成和反对的市民恰好“平分秋色”。
正方体现法律观念进步
市北区法院张法官:“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财产越来越多,个人的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广泛,遗嘱不仅涉及到现金、财物的分配,也涉及到大宗不动产、债务、证券的分配,重要性愈发凸显。”张法官说,立遗嘱是一种调节身后财产分配和归属的法律手段,它可以避免死者身后的法律纠纷并保持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海洋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王先生:“年轻人立遗嘱很有必要,其意义不仅是避免身后的纠纷,更彰显了宪法对个人财产保护的精神,体现了社会法制观念的进步,是一种文明的标志。”早立遗嘱还可破除那些认为早立遗嘱很不吉利的传统观念,培养年轻人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感。
反方有哗众取宠之嫌
某公司退休职员牟先生:“这么早就立遗嘱只是个别现象,这种做法违背了社会规律,有哗众取宠之嫌。二三十岁的年龄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一般人在这个年龄能有多少财产?这时考虑个人身后财产的分配没有什么意义,只会加大社会运行成本。”
某高校28岁的高女士:“即便是我很有钱的话,我也不会在这个年龄立遗嘱的,反正那些财产都是留给最亲的人,没有必要。”记者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