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商品有品牌,企业有品牌,青岛的机关也要争创品牌了,这将使市民得到更好的服务。昨天,市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机关创建机关品牌的意见》,把机关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列为机关品牌的评判标准。 据了解,我市机关单位将借鉴
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创建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从单位工作性质、服务对象及社会关注需求等实际出发,确定品牌名称、标识、理念、内涵和价值取向等。机关品牌将通过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评判。 我市还将成立机关品牌专家咨询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机关品牌,推荐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的机关品牌为“青岛市机关名牌”,经公示后由青岛市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授予“青岛市机关名牌”称号。(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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