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10月13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
高华)今年10月10日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推出检察官办案终身责任制,今后如出现冤假错案和质量不高案件,作为案件承办人,将被受到追究。
德城区院为每一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检察人员建立了执法档案。执法档案实行一案一记载,真实记录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各
个环节上适用法律的情况;要求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确定一名主办人员和数名协办人员。明确规定,如所办案件出现冤假错案和质量问题,不受案件承办人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离岗(职)和退休等限制,由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员也要负次要责任。与此同时,该院还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过错追究制,对违反规定办案、滥用强制性措施等违法违纪现象,均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当事人造成侵害的,对直接办案责任人实行追偿制,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卢金增 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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