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将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面对着成效与缺陷兼有、希望与迷茫并存的现实,有的想走向过去,有的想走向未来。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到底该往哪个方向走,已经成为一个现在就必须认真探讨、并且应当尽快得出一个结论的话题。
一位中央领导人曾经说过:"2004年是宏观调控年,2005年是改革年"。
这两句话应当说是有深刻含义的。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每年都搞,改革进程也从来就没有停顿过,那么为什么还需要再次强调"宏观调控年"和"改革年"呢?笔者认为,其中原因在于:2004年标志着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宏观调控的开始,2005年则标志着新一轮改革攻坚战的开始。而这两个"开始"又都来源于同一个新背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中国现存的问题,我们认为"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加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宏观决策机制。从经济发展角度看,政府部门改革的滞后也成为有效发挥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障碍。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的决策机制还不太完善,政策几乎都是由一个或者几个政府主管部门来制订和实施。应该说,这样做有一定的好处。主管部门因为了解情况往往能够有针对性地制订政策、解决弊端。但问题也是显然的,首先,主管部门来制订政策,也就意味着规则制订者和实施者为同一人,将很难保证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客观公正性。其次,主管部门都是利益部门,在政策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会将部门利益搀杂其中,从而难以设计出最佳的政策,并且使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走形。这几年,中央与地方之间发生了多次博弈,部门与部门之间政策也时常抵触。这一切都说明,加速政府改革,理顺各部门权限,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完善宏观决策机制,应当摆上议事日程。
第二,继续搞好综合宏观调控,逐步回归市场调控轨道。2004年的宏观调控与前几年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即我们不仅运用了市场调控的手段,而且还运用了部分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其中,在"管住信贷和管住土地"政策实施过程中,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为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客观讲,正是由于中央及时果断地进行了这种综合型的宏观调控,才使得经济过热没有从局部扩散至整体。在回落的过程中,经济运行依然保持相对平稳态势,而没有出现大的震荡。但是,这种不同寻常的做法在理论界也引发了较大的争议,许多人都有疑问:"在大力推进市场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为什么还要回归行政调控呢?",他们普遍认为,宏观调控应当尽快回归市场调控为主的轨道上。但笔者认为,当前的中国正处于改革攻关阶段,政府改革、金融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财税改革全面展开。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旧的体制正被打破,而新的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潜在问题正在陆续浮出水面。这些问题的本源并非经济领域,尽管它们有时也以经济问题表现出来,但却无法用市场手段来解决。另外,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为1000-3000美元的时候是所谓的"黄金发展时期",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经济高速增长,之后才成为发达经济体。但它往往也是经济与社会的转型时期,随着生活由温饱逐渐步迈向小康水平,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各种诉求同时也会发生变化,因而会推动社会、政府、体制等进行转型,从而使得一切成熟的理论在这里都没有多大用武之地。在许多情况下,政府都需要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来应对从未见过的经济现象。总之,我个人认为,在改革没有完成任务之前,综合调控方式应该会持续一段时期,这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所必须。当然,为了避免综合调控带来的负作用,我们应当明确一个原则,即:在市场机制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不用法律手段;在法律手段能起作用的时候,不用行政手段。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加快改革进程和完善法制建设,从而为政府的综合调控回归市场调控创造条件。
第三,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在经历了26年的改革开放之后,2005年依然异同寻常地被定义为"改革年"。之所以如此,按笔者的理解,主要原因有2点:一是中央以此向世人表明,改革不能倒退,前期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通过加速改革来解决;二是表明中国改革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新的阶段,改革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已经逐渐由局部扩散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由专业改革变为了系统改革,并开始触及到一些部门和集团的利益。为了减少可能带来的阵痛,新一轮改革将分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其中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二是加快货币市场改革,有步骤地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生成机制,规范发展资本市场,建设现代化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监管,保证金融机构稳定运行;三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改革消费税和城镇建设税费,改进个人所得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和降低关税;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资体制改革,根据情况的不同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放宽了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赋予了企业投资自主决策的主体地位。
第四,进一步鼓励非公经济的大力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非公经济壮大与发展的过程。非公经济在占用不到三分之一社会资源的情况下,却创造了一半以上的财富,成为这些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的推动力。但是,在去年的宏观调控中,非公经济却由于事实上存在的制度歧视而受到了伤害,如何切实解决非公经济国民待遇,已经成为下一步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今年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会议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十一五"时期,我们应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五,建立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逐步化解城乡二元矛盾。今年两会,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根据上述论断,自2004年以来已经有22个省市陆续取消了农业税,从而标志着中国"以工哺农"时代的来临。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都是在人均收入在800美元左右的时候步入"以工哺农"阶段,中国人均收入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实施"以工哺农"正当其时。不过,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农民人口比重较大,远远超过了别的国家实施"以工哺农"时候的水平,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稳定、完善和强化农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市场化。重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借鉴国际经验,加速城市化和乡镇化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快速迁移,建立一个城乡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发展中国家行列,中国可以算是一个奇迹,不仅经济保持了20多年的快速增长,而且成了唯一一个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显著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但是,以下几个方面迹象表明,我国当前的经济增长付出了沉重代价:一是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增长以牺牲生态环境质量为代价。据世界银行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仅空气和水污染带来的损失占GDP的比重就达8%以上。中科院专家测算,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GDP的15%。二是在目前的经济增长模式下,我国自然资源支持体系已经无法持续地发挥有效作用。据专家分析,如果我国要实现2020年GDP翻两番的经济发展目标,而又要保持现有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就必须提高4-5倍;如果进一步想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资源生产率就必须提高8-10倍。面对巨大挑战,我们必须转变现行的发展模式,走以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经济,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发展。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财税政策,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第七,化解潜在风险,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在"十一五"时期,中国经济在国内经济国际化、消费结构高级化、民营经济扩大化、城市化和政府行为规范化等五大动力的推动下依然有望保持较快发展。不过,这里需要有一个前提,即需要有效地防范以下几个方面带来的风险:一是失业。按照官方统计数据,我国失业率并不很高,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是如果考虑到各种隐性失业在内,中国的实际失业率可能在8-17%之间,而且这一困境只有到2020年前后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而自动缓解。二是社会保险欠账。我国社会保障起步晚、覆盖面低、负担重、历史欠账多、资金缺口大。有关计算显示,我国社会保险现在欠账规模在3-10万亿。三是收入差距。从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来看,已经达到了0.448,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太健全的情况下,这种巨大的收入差距正在成为引发仇富心理和社会安定问题的根源。四是金融风险。我国银行呆坏账规模已经有1万多亿,证券公司的资金窟窿约2000亿。五是财政风险。这主要体现在县乡两级财政。据测算,全国乡级财政要支付的乡公务人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品维护和建设、办公费、困难户补助、债务利息等约2500亿元,而乡镇能够合法获得的财政收入还不到1000亿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谓"创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费来维持政权运转,结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据专家估计,县以下(含县)的基层债务总额目前已超过8000亿元。"十一五"时期,采取有效的对应措施,防范上述风险的爆发,将成为社会保持安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高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