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安徽省教育厅开展了2005年度该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审查中,历史、教育等学科组评审专家发现安徽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申报材料中的论文有造假嫌疑,当即进行了核查。结果证实:该校王某、方某、张某、王某、武某、代某六名教师申报副教授的材料,存在严重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
这六名教师的造假行为如出一辙:将国内正规出版的学术期刊上某篇论文的作者换成自己的名字(包括目录、正文、英文索引等),然后通过一定的手段对该期刊进行重新制作、装帧,作为期刊样本放进他们申报副教授的材料里。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吴金辉处长介绍,在以往的职称评审中,每年都能发现个别作假行为,但主要是抄袭别人文章的,像亳州师专六名教师这样大胆的造假行为,以前还从未见过。
据方某介绍,他们学校前身系蒙城师范学校,属于中专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高校。学校升格后,教学压力很重,而他们直接面临的就是职称“升格”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副教授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而论文一直是我们最头痛的事情。”方某告诉记者,他是学校里的教学骨干,平时课程压力重,根本就没有太多时间去写作论文,“更别说是在省级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了”。
正在犯愁之际,方某从一位同事那里听说,江苏某大学有个姓聂的人,可以负责帮助发表论文,“只不过要花点钱”。随后,方某与聂进行了联系,对方开价“每篇1500元至2000元左右”,“虽然感觉有点贵,但为了职称,我一下子就给他寄了3篇文章的钱”。
三四个月过后,方某拿到了三本学术期刊,还真在上面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只是那篇文章却不是自己写的。据了解,该校其他老师的“职称论文”也基本上都发表在这三种学术期刊上。
9月30日,安徽省教育厅专门发函给亳州市人民政府,通报此事。10月8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出正式文件,对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名教师的学术造假问题进行通报并作出处理: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述六名教师学术造假行为,在安徽省高校予以通报批评,六名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责成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有关工作部门作出深刻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有关处理结果将再次在安徽省通报。作者:
姜志远 章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