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0月11日讯
刚买了不到两个月的新车,却在去超市购物进停车场时被刮伤。今天,车主吕女士向记者讲述了爱车的“遭遇”,并表示肇事车辆的逃走,与商场保安的无动于衷有很大关系,为此,她打算状告超市,为自己的爱车讨个说法。
吕女士告诉记者,中秋节的前一天,她开着7月份刚买的新车去青岛市市
北区一大型超市购物。当她进入超市停车场时,一辆手推车忽然冲她撞来,刹车已经来不及,两辆不同级别的车刮在了一起。吕女士惊出一身冷汗,平静下来后定睛细看,原来手推车是被一位先生推着,小推车的另一边,一辆面包车也撞到了小推车上。“当时一片混乱,谁先撞的谁我根本搞不清楚。”吕女士第一个反应是掏出电话,立即打110报警,这时,面包车开始往后倒,看样子想一走了之。吕女士忙对站在旁边的保安喊“赶紧拦住,别让它跑了!”但保安唐某却站着一动不动。吕女士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车辆逃之夭夭。吕女士说,经随后赶到的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负全部责任。但吕女士和推着小推车的目击者胡先生都没有看清车牌号,而根据超市保安提供的车牌号码找到的车,又与肇事车辆不符。
对此,记者采访了超市一位姓王的经理,他说,当时一发现停车场有情况,超市保安马上就过去处理,并且询问是否报了警。他认为,保安是商场内部保安,没有对外的职能,更没有权利拦截顾客车辆,而且当时吕女士已经报了警,应该由执法部门处理。另外,吕女士的车上了保险,完全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这件事商场没有责任。
吕女士说,当天,她的车右前门被划伤,门标掉下,修理花了将近1000元。“我已经咨询了律师,他们认为顾客去超市购物,只要是在商场的范围之内,超市就应该为其人身、财物提供安全保障,我的车出事,超市有责任。”吕女士说,下一步,她准备向法院起诉,给爱车讨个说法。目击者胡先生也表示,愿意出庭为吕女士作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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