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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湖南省娄底市纪委和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手侦查一起官煤勾结大案,初步查出新化县某副县长、地矿局局长、煤炭局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化支华等3家煤矿参股总额159.5万元,成为中央“撤资令”下,地方根治“矿难症”的一个典型案例。
然而,在这起业已暴露的官煤勾结事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到底有多深?吸纳众多官员股的煤矿老板康建国,如何在各方人士的“资助”下抢夺煤矿管理权,成为村里的阎王与官员的马仔?众多百姓的抗议和反映何以被置之不理?记者在深入调查中发现了问题之所在。
神秘账本显露官煤勾连暗道
2004年年底,一封举报信引起了湖南省娄底市多位领导的重视。信中反映新化县温塘镇支华、雄兴两矿销毁赢利账目,大股东吃小股东,党政干部入股等问题,并反映矿老板身兼镇安监员,并拥有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005年5月18日,娄底警方在一宾馆抓获新化县最大的煤矿老板之一康建国。康掌控支华、雄兴两个煤矿,并兼任另一煤矿的副董事长。警方称康建国涉嫌偷税漏税、职务侵占、涉黑、行贿,涉案金额数千万元。9月2日,康建国等6人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在康家保险柜里找到一个神秘账本,上面记载了煤矿和新化官场的勾连暗道。纪检机关和警方联合调查得知,该县煤炭局、地矿局、安监局、温塘镇政府等单位32名国家公职人员在支华、雄兴等3家煤矿入股150多万元,两年内共计分得红利93.25万元。据悉,这32个股东,无一以自己的名分直接入股。从当地的工商注册记录上无法查到其详细状况。他们的股份都集中在康建国的个人名下,报表中以“康建国领导”名义体现。康建国按照煤矿利润,每年给他们按比例分红。
至此,新化县雄兴和支华两煤矿的问题水落石出,两矿共销毁赢利账目1000多万元,煤矿管理人员康建国等私分煤矿利润600多万元。
黑白两手助康建国掌控煤矿
靠官煤勾结发家的康建国,上个世纪80年代还只是村里一个小贩,挑着担子走村串户兜售妇女内衣、袜子或绿豆冰棍,“见人就远远打招呼,一脸带笑”,熟悉他的人留下这样的印象。上个世纪90年代,康在镇干部的支持下,成立一个公司,协助镇政府垄断经营该镇煤矿木材生意。据接近康的人说,1997年康售给该镇珠溪煤矿小木条时虚报数量被发现,引发众怒,但康得到当时镇上某主要领导的保护。
温塘是全国百强重点采煤乡镇之一,支华村内煤炭储量巨大。1993年,刘玉清等人先后吸收村民股东183个,共吸纳股金508449.16元创办支华煤矿。支华煤矿作为私营股份制企业,股东大会是煤矿的最高权力机关。康建国是其中的一个小股东,投资了5000元。1996年,煤矿开始出煤,一场持久的股权争夺战由此拉开序幕。
这一年,支华煤矿意欲争取一笔企业改制资金,不得不与镇政府搭上关系,因为企业改制资金只有镇办煤矿才能取得。10月,镇政府投入一些矿车、钢轨、防爆等生产设备,获取该矿51%的股份,控制了煤矿人事权和经营权,但不到一年就亏损30多万元,很快选择退出。煤矿重新回到村民手中,一个由7人组成的董事会被选举产生,生产趋于正常,前景看好。
1998年6月,康建国拉煤16吨不付款,其侄儿也如法炮制,两人引发一场哄抢煤炭的闹剧。7月底,温塘镇镇长段某主持煤矿矿务会,任命支华村当时的村支书段国光为煤矿董事长,同时追加康建国等3人为新的董事,并决定煤矿发包。
8月30日,段指派4名镇干部到煤矿主持招标会。村民回忆说,矿里上百股东指责镇政府不顾煤矿董事会和股东意见,擅自决定系非法行为。一名戴姓干部听见了,很生气,大喊:“高山岭上的几个农民,懂什么法?”其他几个干部也表示:“今天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出了问题由政府负责。”和镇上领导关系甚密的康建国显然有备而来,他以每年上交20万元的承诺取得年利润上百万元的煤矿的承包权。就这样,一个煤矿落入其掌控中。
2000年,李志初等18名股东集资筹办煤矿。2002年元月,该矿出煤。康建国强行要求入股,慑于其势力,雄兴煤矿只得允许其投入6万元,作为半股。康进入煤矿后,进一步强行要求承包该矿。
2003年7月19日,康建国召集20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手里提着马刀、鸟铳、铁棍和双管猎枪等凶器围住雄兴煤矿,阻止他人进入,逼迫众多股东在康早已准备好的承包协议上签字。知情者透露说,这些人均是以200元一天的价钱从新化邻近乡镇雇来的,头目一天则是一两千元。17名到场股东被迫在承包协议书上签字。温塘镇几名主要官员在现场对此视而不见,他们在协议书上签字,以示见证。
协议书上说,康应每年向煤矿原来的18个股东交纳135万元。但2003年和2004年,康未交承包款。康为了控制18个股东,还令每人再交4万元股金。一个股东透露说,雄兴煤矿每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一年纯利润在3000万元以上,但每个股东两年来仅得到3万多元。案发后,股东们才知晓康建国销毁的两矿赢利账目上有1000多万元,私分煤矿利润600多万元的真相。
村里的阎王,官场的马仔
1998年10月,支华煤矿部分股东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康建国未征得全体股东和董事会同意,采取非法手段强行侵占支华煤矿,要求判令康停止侵害。因为不服判决,村民们数十次上访,取得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支华煤矿案予以复查的批示。2002年11月29日,湖南省高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然而长达8年的官司至今未有结果。
支华、雄兴两个煤矿绝大部分股东是支华村民,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就靠煤矿分红。自从康建国强占两家煤矿后,很多股东在这两年之内均未领到分文红利,有的股东甚至血本无归,越来越多的人被迫卷入对康的诉讼之中。
村民们不停地揭发,但康建国不仅安如泰山,反而迅速显赫发达。他从不把“闹事”的村民放在眼里。当地政府一名官员说,康对村民们的反抗简直不屑一顾。康在一群长期帮他打架的社会闲杂人员中选择数十人安排进入矿井,组成当地最强大的护矿队,并囤积大量砍刀、枪支等武器。
上百名村民的联名材料中,历数了几年来被康和他的团队打伤、砍伤的50多名村民,200多名被恐吓和威胁的村民和股东。
1999年10月,支华村3组妇女李菜娥因为儿子被罚扣工资一事找到康,被康的手下打得吐血昏迷,继而被拖走。李两个月后死亡,丈夫康爱光在葬礼时听说康还要来,吓得在外躲藏数天。
2004年,矿工曹光晖挖矿受伤后,家属到支华煤矿为其讨要医疗费用,结果被矿里召来的数十名不明身份者打伤,相关医疗费用至今被拒付。支华村民反映,像这样的打人事件已见怪不怪。
康的势力不断扩张。一个佐证是,皇府殿村石膏矿要通过支华村1.5公里路段运输矿石,康强迫该矿每年交纳4万元过路费,否则不准通行。今年4月,康带人再次堵路,强行入股10万元空股。石膏矿受害者在一份书面报告中哀叹:“青天大老爷呀,这是何等王法?康建国是何方神圣啊?”
在新化,康建国被暗地里称作“村里阎王、官场马仔”。 谭文健 本报记者 洪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