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储蓄所工作人员及一同案犯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携带公款潜逃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及案发时就被抓获的同案犯解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潘某和解某同在平度市某
银行的储蓄所工作,潘某是一般工作人员,解某任该储蓄所主任。1998年5月,潘某从平度市某医院揽回储蓄款20余万元,却以其女儿名义存入该储蓄所账户上。一个星期后,潘某从该存折上提取19万元给解某,解某用这笔款在某证券公司炒股。1998年10月,平度市某医院取款时,潘某和解某只得赶紧想办法从他处借款人民币20万元用于归还该笔款项,一时使挪用公款行为没有“露馅”。
同年10月中旬,潘某又从上述医院揽回第二笔储蓄款20余万元,这次是解某先将这笔款存入个人账户并全部取走,之后又将该款项大部分“归还”了潘某。潘某对这部分公款竟大肆挥霍起来,或赌博或嫖娼或用来做买卖使用,后因没有办法将这笔款归还平度市某医院,遂携带6.5万元公款潜逃至四川、新疆等地。
这一挪用公款案件案发后,潘某的同案犯解某当即被抓获。今年6月,潜逃6年之久的潘某也终落入法网。(戴谦任海权栾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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