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晚报讯(首席记者 慈勤亮 通讯员
龙韶岩)与网友及网友的同学相继发生性关系后,因对方未按原约定给钱,竟从其工作服中偷走1800元钱后逃走。近日,女青年林某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刑事拘留。
9月29日,环翠公安分局竹岛派出所接到报案,一盗窃他人钱财的女青年被受害人堵在辖区一网吧内。民警当即赶
到现场,将林某传唤至派出所。
据受害人王龙(化名,某学校学生)反映,9月3日下午,他在市区一家网吧上网时,通过QQ聊天结识了女青年林某,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投机。王龙得知对方也在市区一网吧内,当即赶过去会面,并结伴到东城路附近闲逛。随后,两人又在附近一家招待所开了房间。之后,林某提出借200元钱,王龙说没有,但他的同学可能有钱。之后他找到同学王强(化名),并领他来到招待所,王强也与林某发生了性关系。
吃过晚饭,趁王龙上厕所的工夫,林某称出去买点东西离开了。王龙发现王强放在房间内的工作服被人动过,继而发现王强兜内准备交学费的近4000元钱只剩下1900元。两人急忙外出寻找林某,但没有找到。9月29日,王龙在网吧上网时,发现林某也在上网,他就让同学“钓”住她,赶到其所在网吧将其堵住并报了警。
林某交代说,9月3日她与王龙、王强发生性关系之前,两人都答应给她钱,但事后却没有给。后来她发现王强工作服内有不少钱,于是掏出1800元后逃走。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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