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里被同事毁容是否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昨天,女青年吴华拨打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反映了此事。办公室里被毁容
25岁的吴华说,她在城阳区一家企业担任总经理秘书,同一办公室的还有27岁的女青年韩某,从事内勤工作。9月20日,韩某从总经理办公室出来之后,没
好气地对吴华说:“你收拾一下东西,离开公司吧。”吴华冲进总经理办公室问明白是韩某被辞退了,并不是自己。
吴华与韩某争执了几句,正在气头上的韩某拎起一个盛咖啡的玻璃瓶朝吴华头上砸去。更让她没想到的是,韩某拿着一把裁纸刀,朝她的脖子划过来。吴华用左胳膊一挡,刀划过她的下巴,割断了胳膊的肌腱。
律师建议申请工伤
昨天,记者见到了吴华,她摘下口罩,嘴角一道近5厘米长的伤疤,十分扎眼。因为被割断了肌腱,吴华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暂时无法伸直。经法医鉴定,吴华的两处刀伤构成了轻伤。
吴华说,尽管单位一直为她垫付医药费,但经理告诉她这不能算工伤。“上班时间内受伤,应该算是工伤。”市法律援助中心郭威律师建议吴华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受害人可依法索赔
吴华说,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记者了解到,韩某对吴华的伤害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因此本案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吴华自诉。臧旭平